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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阅卷” 让律师一次不用跑
时间:2023-05-25  作者:  新闻来源:第三检察部 【字号: | |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云阅卷”致力于让律师一次也不用跑。去年以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疫情期间律师阅卷困难的实际,开启互联网阅卷模式,推行“互联网+异地+现场”模式,对于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的,线上推送电子卷宗;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与代理律师沟通线下阅卷。

  为稳步推进“云阅卷”工作有序开展,白塔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多措并举:一是安排专人专岗,每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及时处理网上阅卷申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律师答复,符合条件的同步在互联网上提供电子卷宗;二是配置高拍仪等信息化设备,保障卷宗文书的清晰度和高质量,实现线上网络与线下现场的无差别阅卷;三是落实律师网上阅卷全过程信息及时可知,大大减少等待、刻录等环节,实现了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的便捷服务,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

  截至目前,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互联网阅卷22件、异地阅卷5件,“云阅卷”正逐渐成为本辖区律师的新标配。通过网络信息化平台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律师的合法权益和执业权利,体现了“互联网+”时代检察机关便捷、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律师少奔波”的目标,践行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宗旨。

  律师“云阅卷”工作是检察机关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律师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白塔区人民检察院还设立了律师会见室、阅卷室,制定了相关工作流程制度,方便律师办理立案、会见、阅卷、申诉等业务,有效保障律师合法合理行使诉讼权利。“云阅卷”通过信息化手段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律师的合法权益、执业权利,体现了信息化时代检察机关便捷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践行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宗旨。

  下一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行业协会沟通联系,大力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宣传推广工作,力争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互联网阅卷系统使用率,为律师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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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阅卷” 让律师一次不用跑

第三检察部   2024-12-03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云阅卷”致力于让律师一次也不用跑。去年以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疫情期间律师阅卷困难的实际,开启互联网阅卷模式,推行“互联网+异地+现场”模式,对于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的,线上推送电子卷宗;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与代理律师沟通线下阅卷。

  为稳步推进“云阅卷”工作有序开展,白塔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多措并举:一是安排专人专岗,每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及时处理网上阅卷申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律师答复,符合条件的同步在互联网上提供电子卷宗;二是配置高拍仪等信息化设备,保障卷宗文书的清晰度和高质量,实现线上网络与线下现场的无差别阅卷;三是落实律师网上阅卷全过程信息及时可知,大大减少等待、刻录等环节,实现了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的便捷服务,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

  截至目前,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互联网阅卷22件、异地阅卷5件,“云阅卷”正逐渐成为本辖区律师的新标配。通过网络信息化平台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律师的合法权益和执业权利,体现了“互联网+”时代检察机关便捷、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律师少奔波”的目标,践行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宗旨。

  律师“云阅卷”工作是检察机关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律师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白塔区人民检察院还设立了律师会见室、阅卷室,制定了相关工作流程制度,方便律师办理立案、会见、阅卷、申诉等业务,有效保障律师合法合理行使诉讼权利。“云阅卷”通过信息化手段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律师的合法权益、执业权利,体现了信息化时代检察机关便捷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践行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宗旨。

  下一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行业协会沟通联系,大力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宣传推广工作,力争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互联网阅卷系统使用率,为律师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