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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检察志愿行】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青年志愿服务队成立大会并开展“提升信用法治化水平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进社区活动
时间:2022-03-17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营造诚信为本,重诺守信的营商环境,在第四十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5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提升信用法治化水平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进社区志愿活动。

活动开始之前举行了青年志愿服务队成立大会。成立大会由杨帆主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宁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勇,党组成员孙东参加大会。

大会首先由院党组成员孙东宣布白塔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志愿服务队正式成立。白塔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志愿服务队是继承“五四”光荣传统,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引导、凝聚青年力量的服务组织。通过志愿者服务形式参与义务帮扶等公益性服务工作,汇集全院青年力量,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发挥检察机关特长优势,成为检察机关形象的塑造者、发展的推动者。

青年志愿者代表邱小荟进行表态发言。她表示,作为青年志愿者,我们定不负期待,展现当代青年检察干警的亮丽风采,树立良好形象,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随后,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勇向青年志愿者代表进行授旗。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宁川发表讲话。他首先对青年志愿服务队的成立表示衷心祝贺,并代表院党组向青年志愿服务队提出中肯的要求。希望全体青年干警发扬雷锋精神,不忘检察初心,扛起新时代青年检察人的责任和使命,充分发挥作用,推动检察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成立大会后,青年志愿服务队成员们来到省经作所住宅小区,为小区住户及过往市民发放《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手册,并结合检察职能,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民事维权、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检察等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检察干警们还通过讲解真实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现场群众耐心详细解答群众提问,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律温度。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的知晓度,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诚信意识,普及了信用立法知识,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3﹒15检察干警进社区,以面对面普法的形式,也使更多群众深入了解了享有的权利,提高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以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为基础,坚持宣传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推进信用法治意识的全面普及,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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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检察志愿行】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青年志愿服务队成立大会并开展“提升信用法治化水平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进社区活动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   2024-12-08

 为进一步营造诚信为本,重诺守信的营商环境,在第四十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5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提升信用法治化水平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进社区志愿活动。

活动开始之前举行了青年志愿服务队成立大会。成立大会由杨帆主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宁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勇,党组成员孙东参加大会。

大会首先由院党组成员孙东宣布白塔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志愿服务队正式成立。白塔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志愿服务队是继承“五四”光荣传统,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引导、凝聚青年力量的服务组织。通过志愿者服务形式参与义务帮扶等公益性服务工作,汇集全院青年力量,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发挥检察机关特长优势,成为检察机关形象的塑造者、发展的推动者。

青年志愿者代表邱小荟进行表态发言。她表示,作为青年志愿者,我们定不负期待,展现当代青年检察干警的亮丽风采,树立良好形象,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随后,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勇向青年志愿者代表进行授旗。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宁川发表讲话。他首先对青年志愿服务队的成立表示衷心祝贺,并代表院党组向青年志愿服务队提出中肯的要求。希望全体青年干警发扬雷锋精神,不忘检察初心,扛起新时代青年检察人的责任和使命,充分发挥作用,推动检察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成立大会后,青年志愿服务队成员们来到省经作所住宅小区,为小区住户及过往市民发放《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手册,并结合检察职能,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民事维权、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检察等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检察干警们还通过讲解真实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现场群众耐心详细解答群众提问,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律温度。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的知晓度,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诚信意识,普及了信用立法知识,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3﹒15检察干警进社区,以面对面普法的形式,也使更多群众深入了解了享有的权利,提高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以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为基础,坚持宣传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推进信用法治意识的全面普及,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