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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对一批酒驾类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2-01-07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对一批酒驾类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政协委员等出席并担任听证员,听证会由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兵主持,侦查机关案件负责人、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案件当事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逐案介绍了基本案情,阐明了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对于初犯、偶犯、酒精含量较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与会听证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承办人一一进行了解答。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听证员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五名犯罪嫌疑人拟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此次听证会是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与会听证员表示,开展公开听证意义重大,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充分彰显了阳光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公正与公开,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极大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上级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建设法治白塔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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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对一批酒驾类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   2024-12-03

近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对一批酒驾类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政协委员等出席并担任听证员,听证会由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兵主持,侦查机关案件负责人、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案件当事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逐案介绍了基本案情,阐明了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对于初犯、偶犯、酒精含量较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与会听证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承办人一一进行了解答。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听证员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五名犯罪嫌疑人拟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此次听证会是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与会听证员表示,开展公开听证意义重大,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充分彰显了阳光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公正与公开,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极大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白塔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上级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建设法治白塔贡献检察力量。